修正「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特殊教育課程實施規範」。
發佈者 :
林資料組長
修正「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特殊教育課程實施規範」,自111學年度,依照不同教育階段(國民小學、國民中學及高級中等學校1年級起)逐年實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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