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衛生福利部於本(111)年1月11日以衛授疾字第1110200025號公告修正「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第二級疫情警戒標準及防疫措施裁罰規定」,公告各界週知。
發佈者 :
林事務組長
0111二級警戒標準與防疫措施說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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