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

臺中市立各級學校暨幼兒園教職員健康檢查處理原則修正

發佈者 : 林人事主任
修正「臺中市立各級學校暨幼兒園教職員健康檢查處理原則」(以下簡稱本處理原則),並溯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一月一日生效,請查照。
瀏覽數:
登入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