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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教退撫提繳費用已免納入所得課稅

發佈者 : 林人事主任

公教退撫提繳費用已免納入所得課稅,請同仁報稅時留意此項變革,以免多繳稅金。

說明:

一、公教退撫提繳費用原計入所得課稅,嗣經本會(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委請立委提案修法(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第8條第5項)且溯及110年1月1日實施,已於110年12月27日三讀通過,並經總統公告實施。

二、今年報稅時,公教人員110年之退撫提繳費用將從所得中扣除,免納所得稅,預計每位教師每年可節省一千至六千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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