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適在必行」適應體育微電影暨攝影競賽辦法
發佈日期 :
2022-08-10
發佈者 :
陳體育組長
2023年「適在必行」適應體育微電影暨攝影競賽辦法
(一) 微電影競賽參賽資格:
1、 普特融合組:不限參賽者資格,拍攝內容為融合式體育課程或活動,包含:校園體育課程、運動社團活動、運動賽會參與等。
2、 愛動行動組:不限參賽者資格,拍攝內容為特殊教育學生之體育課程或活動,但非以融合方式進行者,包含:校園體育課程、運動社團活動、運動賽會參與等。
3、 快閃倡議組:不限參賽者資格,以30秒內短片,為校園適應體育議題進行倡議者。
(二) 攝影競賽參賽資格:
1、 國小組:111學年度在學之國小學生。
2、 國中組:111學年度在學之國中學生。
3、 高中職組:111學年度在學之高中職學生。
4、 不限資格組:不限參加資格,非屬以上組別者。
(三) 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12年3月12日(星期日)截止,逾時則不受理。
如有相關未盡事宜,請逕洽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特殊教育中心周語軒專任助理電話:(02)7749-6490;電子信箱:ape.ntnu@gmail.com。
(一) 微電影競賽參賽資格:
1、 普特融合組:不限參賽者資格,拍攝內容為融合式體育課程或活動,包含:校園體育課程、運動社團活動、運動賽會參與等。
2、 愛動行動組:不限參賽者資格,拍攝內容為特殊教育學生之體育課程或活動,但非以融合方式進行者,包含:校園體育課程、運動社團活動、運動賽會參與等。
3、 快閃倡議組:不限參賽者資格,以30秒內短片,為校園適應體育議題進行倡議者。
(二) 攝影競賽參賽資格:
1、 國小組:111學年度在學之國小學生。
2、 國中組:111學年度在學之國中學生。
3、 高中職組:111學年度在學之高中職學生。
4、 不限資格組:不限參加資格,非屬以上組別者。
(三) 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12年3月12日(星期日)截止,逾時則不受理。
如有相關未盡事宜,請逕洽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特殊教育中心周語軒專任助理電話:(02)7749-6490;電子信箱:ape.ntnu@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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