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臺中市北屯區文心國民小學
漢堡鈕選單
網站導覽
回首頁
認識文心
》學校概況
》文心校史
》文心粉絲專頁
》校園活動報導
》校園美景
》活動相簿
》活動影音媒體
》校舍平面圖
》學校位置圖
》電話分機
行政團隊
》校長室
》教務處
》學務處
》總務處
》輔導室
》人事室
》會計室
》附設幼兒園
》進修部
》家長會
》教育志工隊
校務規章
》教務處
》學務處
》總務處
》輔導室
》人事室
》會計室
》附設幼兒園
》進修部
教師專區
家長專區
進修部
附設幼兒園
校務系統
差勤系統
English
搜尋
:::
首頁
人事室
本市公立學校校長與編制內教師各項補休假期限等規範修正
字體大小調整
小
中
大
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發佈者 :
林人事主任
有關本市所屬各級公立學校(下稱本市各校)校長與編制內教師各項補休假期限以及在原服務學校發生之各項補休,於原補休假期限內至新任學校續行補休,均溯自112年1月1日生效一案,請查照。
1120317各項補休延長2年及於原補休假期限內至新任學校續行補休.pdf
瀏覽數:
分享
登入成功
Close (Esc)
Share
Toggle fullscreen
Zoom in/out
Previous (arrow left)
Next (arrow righ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