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本市112年度推動「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班級經營」及「個案輔導」甄選,歡迎教師踴躍送件。
發佈日期 :
2023-04-28
發佈者 :
張生教組長
一、 依據本市112年度「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計畫暨臺中市立公明國民中學112年4月13日公明中學字第1120001788號函辦理。
二、 旨揭計畫相關資訊如下:
(一) 實施對象:
1、 班級數25班以下之各國民中學及小學自由參加。
2、 班級數26班(含)以上之各國民中學(含完全中學)及小學,每校至少繳交1件。
(二) 甄選內容:以學校行政團隊或教師所採取之校園正向管教範例為主,以增進學生良好行為及習慣,促進學生身心發展及身體自主,激發個人潛能,培養健全人格並導引適性發展。
(三) 甄選類別:分國中組及國小組,以「班級經營」及「個案輔導」二種類別為主。
(四) 投稿及收件:
1、 收件日期:112年5月1日(星期一)起至5月31日(星期三)止,以郵戳日期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2、 請將「校園正向管教範例徵選」紙本一式三份(請加封面)及報名表(實施計畫內附件二)、授權書(實施計畫內附件三)掛號郵寄市立公民國民中學學務處(台中市沙鹿區中清路六段567號 )。【信封封面請務必註明「校園正向管教範例徵選」】。另請至指定Google表單 https://forms.gle/4Quvr8JiMCmoU9F99 填寫報名表及上傳附件一WORD檔或PDF檔,方完成送件程序。
二、 旨揭計畫相關資訊如下:
(一) 實施對象:
1、 班級數25班以下之各國民中學及小學自由參加。
2、 班級數26班(含)以上之各國民中學(含完全中學)及小學,每校至少繳交1件。
(二) 甄選內容:以學校行政團隊或教師所採取之校園正向管教範例為主,以增進學生良好行為及習慣,促進學生身心發展及身體自主,激發個人潛能,培養健全人格並導引適性發展。
(三) 甄選類別:分國中組及國小組,以「班級經營」及「個案輔導」二種類別為主。
(四) 投稿及收件:
1、 收件日期:112年5月1日(星期一)起至5月31日(星期三)止,以郵戳日期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2、 請將「校園正向管教範例徵選」紙本一式三份(請加封面)及報名表(實施計畫內附件二)、授權書(實施計畫內附件三)掛號郵寄市立公民國民中學學務處(台中市沙鹿區中清路六段567號 )。【信封封面請務必註明「校園正向管教範例徵選」】。另請至指定Google表單 https://forms.gle/4Quvr8JiMCmoU9F99 填寫報名表及上傳附件一WORD檔或PDF檔,方完成送件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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