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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學年度資訊網路應用競賽活動實施計畫

發佈日期 : 2020-12-22 發佈者 : 施資訊組長

109學年度臺中市文心國民小學資訊網路應用競賽活動實施計畫

壹、依據

一、教育部資訊教育基礎建設計畫。

二、臺中市109年度資訊網路應用競賽活動實施計畫。

貳、目的

一、協助本校學生使用網路資源,創造多元化學習環境。

二、瞭解全校利用網際網路之教學成效,以落實資訊融入教學之目標。

三、提昇學生善用資訊科技創造思考,豐富資訊教育之創意內涵。

四、培養學生健康上網、資訊科技正用及尊重智慧財產權之觀念,實踐資訊倫理教育及資訊素養。

五、推廣自由軟體之應用。

六、提供學生落實資訊素養融入生活之機會,參與本校重要活動或議題,體會資訊與生活的關係。

參、指導單位: 臺中市政府教育局。

肆、辦理單位: 教務處。

伍、協辦單位: 各處室及家長會。

陸、競賽項目

競賽項目

組類別

比賽日期及時間

2.專題簡報

五、六年級組

1.五、六年級組專題簡報製作比賽。

2.每班1-2人一組競賽。

3.比賽時間為110年1月4日(星期一)。

  早上8:00~10:00 電腦教室。

4.題目當場公佈。

5.簡報軟體限用LibreOffice-Impress。

3.電腦打字

1.五、六年級中文打字組

2.五、六年級英文打字組

1.五、六年級中文、英文打字組。

2.每班每組各1人。

3.比賽時間為110年1月12日(星期二)。

  早上8:00~9:20 電腦教室。

4.競賽時間每次10分鐘,進行2次。題目當場公佈。

1.電腦繪圖

四、五、六年級組

1.電腦繪圖比賽四、五、六年級繪圖組。

2.每班一名報名參加。

3.比賽時間為110年1月6日(星期三)。

  早上8:00~10:00 電腦教室。

4.題目當場公佈。

5.軟體限用自由軟體或小畫家,校內初賽限用滑鼠繪圖。

4.SCRATCH應用競賽

1.五、六年級動畫設計組

2.五、六年級程式設計組

1.五、六年級動畫設計、程式設計組。

2.每班每組各1人。

3.比賽時間為110年1月11日(星期一)。

  早上8:00~10:00 電腦教室。

4.題目當場公佈。

柒、報名時間及方式:109年12月21日(星期一)起至109年12月28日(星期一)止,一律採線上報名。每人最多只能報名二項。

捌、比賽日期及時間:

一.專題簡報:110年1月4日(星期一)上午8:00至10:00。

二.電腦打字:110年1月12日(星期二)上午8:00至9:20。

三.電腦繪圖:110年1月6日(星期三)上午8:00至10:00。

四.SCRATCH應用競賽:110年1月11日(星期一)上午8:00至10:00。

玖、比賽地點:本校電腦教室。

拾、評分標準及注意事項

電腦打字

  1. 競賽時間:每次10分鐘,進行2次。
  2. 兩次競賽中,以打字速度高者作為該次競賽的總成績。
  3. 打字正確率須達90%以上,否則喪失資格。
  4. 依競賽時間取打字速度最快者為高分,同分時,以打字正確率高者為優勝。
  5. 得自備鍵盤但不得使用具有聲光效果的鍵盤,並於該場次競賽結束後,始可入內拆走鍵盤。
  6. 禁止鍵盤輸入法以外之輸入法和自訂詞庫。
  7. 決賽時試場學校僅提供新注音輸入法,其餘輸入法請選手自行安裝或啟用。

電腦繪圖

主題性25%、原創性30%、美術技法15%、電腦技法30%

  1. 所有作品應該由參賽者使用滑鼠親手繪製,不得使用現成圖片(含圖庫光碟、繪圖軟體所附百寶箱圖庫、利用掃描器或數位相機取得之圖片),凡經評審發現或經檢舉使用現成圖片者,該作品取消參賽資格(已得獎者,取消名次,其他參賽者維持原公告成績,不再變更)。

2.靜態類作品以作業系統內建的繪圖軟體繪製(版本以競賽網站公告為準),並以JPG或PNG格式上傳至競賽主機。

3.靜態類作品像素大小統一規定為1024x768 pixel。

4.作品內容不得出現姓名及學校等相關資訊,違者不予評審。

5.作品須同意創用CC授權(姓名標示─非商業性─相同方式分享),毋須在作品內嵌入創用CC授權標示。

專題簡報

資料結構35%、內容25%、手法創意5%、色彩美觀5%、版面安排設計25%、創用CC運用5%。

  1. 作品以LibreOffice-Impress(版本以競賽網站公告為準)製作,並以odp檔案格式上傳。
  2. 檔案大小限制於30MB以內,簡報總頁數不超過30頁。
  3. 請於作品開頭或結尾加入創用CC授權標示。
  4. 使用軟體限競賽場地提供之軟體,不得自行安裝。
  5. 作品內容不得出現姓名及學校等相關資訊,違者不予評審。

SCRATCH程式設計

  1. 競賽工具:一律使用主辦單位公告之「SCRATCH圖形化程式設計軟體」產出競賽作品,比賽使用版本以競賽平台公告為準。
  2. 競賽題目:於競賽平台當場公佈,題型為互動式遊戲創作,評測參賽者的遊戲創作程式設計能力。
  3. 使用素材

(1)SCRATCH程式內建素材。

(2)競賽單位提供之創用CC授權素材

(3)因比賽重點著重邏輯觀念及程式設計且考慮比賽時間,故不開放參賽者自行繪圖。

  1. 評分標準:實做題遊戲內容配分項目評分。

SCRATCH動畫設計

創意20%、視覺效果15%、聽覺效果15%、主題表達50%

  1. 競賽工具:一律使用主辦單位公告之「SCRATCH圖形化程式設計軟體」產出競賽作品,比賽使用版本以競賽平台公告為準。
  2. 競賽題目:於競賽平台當場公佈。
  3. 動畫作品長度以90秒為限,須能自動播放完畢,不於作品中設計與觀眾互動之段落。
  4. 使用素材
  1. SCRATCH程式內建素材。
  2. 競賽單位提供之創用CC授權素材。
  3. 由參賽者使用滑鼠或繪圖筆、繪圖板等設備,利用競賽場地提供之繪圖軟體工具或功能親手繪製,不得額外安裝其它繪圖軟體工具。
  4. 競賽單位提供之創用CC授權素材由選手參考使用,不以此為限,選手亦得使用SCRATCH程式內建素材、自創素材。
  5. 比賽會場提供鍵盤、滑鼠,不提供上網環境。
  6. 耳麥由選手自備。

拾壹、獎勵:各年級各組依總作品數及作品水準錄取特優1名、優等2名、甲等3名,頒發獎狀以茲鼓勵。

拾貳、經費來源:由校內相關經費支應。

拾參、附則

一、著作權

(一)參賽作品著作權屬作者所有,本校擁有複製、公布、公開發行之權利。

(二)參賽作品如有引用其他資源,請依著作權法相關規定處理。

二、倘有其他未盡事宜,將另行公布。

拾肆、本計畫奉核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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