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109學年度辯論比賽,請學生踴躍組隊報名!
發佈日期 :
2021-03-04
發佈者 :
潘教學組長
一、依據本市109學年度辯論比賽實施計畫暨本局110年1月20日中市教終字第1100005212號函(諒達)辦理。
二、報名日期與方式:
(一)各組一律採網路報名,自110年2月18日(星期四)起至3月5日(星期五)止,逾期不予受理;報名網址:https://forms.gle/rZYvJiS5GaTzFZ9U8(可由光正國中網站首頁連結)。
(二)書面報名表逐級核章後,連同每位選手之錄音錄影授權書,於110年3月5日(星期五)前寄至「臺中市立光正國民中學學務處」(412038臺中市大里區鳳凰路68號),信封請註明「辯論比賽報名表」。
(三)報名完成後參賽名單可更動乙次,更動之書面報名表連同每位選手之錄音錄影授權書,須於110年3月19日 (星期五)中午12:00前送達光正國中,逾期不予受理。
(四)網路報名與郵寄之書面報名表資料如有不同,以書面報名表為主。
(五)如有任何疑問,請洽臺中市立光正國民中學總務處黃立源主任(04-2491-1599轉501)。
三、領隊研習會議時間:110年3月10日(星期三)下午2時假光正國中辦理。
四、比賽時間及地點:110年5月1日(星期六)、110年5月2日(星期日)假市立光正國中辦理。
二、報名日期與方式:
(一)各組一律採網路報名,自110年2月18日(星期四)起至3月5日(星期五)止,逾期不予受理;報名網址:https://forms.gle/rZYvJiS5GaTzFZ9U8(可由光正國中網站首頁連結)。
(二)書面報名表逐級核章後,連同每位選手之錄音錄影授權書,於110年3月5日(星期五)前寄至「臺中市立光正國民中學學務處」(412038臺中市大里區鳳凰路68號),信封請註明「辯論比賽報名表」。
(三)報名完成後參賽名單可更動乙次,更動之書面報名表連同每位選手之錄音錄影授權書,須於110年3月19日 (星期五)中午12:00前送達光正國中,逾期不予受理。
(四)網路報名與郵寄之書面報名表資料如有不同,以書面報名表為主。
(五)如有任何疑問,請洽臺中市立光正國民中學總務處黃立源主任(04-2491-1599轉501)。
三、領隊研習會議時間:110年3月10日(星期三)下午2時假光正國中辦理。
四、比賽時間及地點:110年5月1日(星期六)、110年5月2日(星期日)假市立光正國中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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