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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年繪本創作比賽,歡迎本校師生踴躍參與

發佈者 : 林輔導主任

111年度臺中市國民中小學推動閱讀教育推動-

臺中市111年繪本創作比賽實施計畫

一、依據

(一)111年度臺中市國民中小學推動校園閱讀計畫。

(二)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111年度結合統一發票推行辦理地區性租稅教育及宣導執行計畫。

二、目的

(一)配合全市閱讀活動,喚起市民重視閱讀習慣,推動親子閱讀風氣,共創書香家庭。

(二)發展全方位閱讀與創作,展現閱讀成果。

(三)為讓租稅教育從小扎根,孕育依法納稅的好國民,以提升國家競爭力。

三、指導單位:財政部賦稅署、臺中市政府

四、主辦單位:臺中市政府教育局(以下簡稱本局)

五、合辦單位: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六、承辦單位:臺中市沙鹿區鹿峰國民小學、臺中市沙鹿區沙鹿國民小學

七、參賽對象:本市公私立國小學生及教師

八、競賽類組

(一)自由題材立體書類:分為學生組1組。

()自由題材繪本類:分為低年級學生組、中年級學生組、高年級學生組及教師組等4組。

(三)租稅教育繪本類分為學生組、親子組及教師組等3組。

九、作品規格

(一)繪本相關製作規範

1.作品尺寸(封面)以A4或16開兩種規格為限,直、橫式不限。

2.立體書類內頁以6~16頁為限,作品內容至少應含兩跨頁立體或四單頁立體,立體展開後高度不超過25公分;繪本類內頁以6~20頁為限。

3.作品應以紙本繪圖(或電腦繪圖輸出)為主,除紙張圖稿、報紙剪報等平面式素材外,請勿黏貼其他素材(如黏土、塑膠玩具等)。

4.創作內容分自由題材及租稅教育題材2類。

5.語言(中文、英文、本土語、新住民族語、文學等)不拘。

()各類繪本作品頁需裝訂成冊,如有貼黏附件者務必黏貼牢固送件參賽時,如有掉頁、附件脫落現象疑慮者,主辦單位得不予收件,避免後續爭議。

(三)創作內容應符合本年度題材,相關題材內容請參閱附件一。

十、報名方式

(一)每類競賽類別,每人限送一件作品除親子組每件作品作者二人為限(限直系親屬、應為親子共同創作),其餘類組每件作品作者一人為限

每一學生類組,每校至多報名8件;每一教師類組,每校至多報名4件;每一親子類組,每校至多報名8件。

採線上報名登錄參賽,請各校承辦人員於校內初選完成後,至臺中市學生美術競賽成果暨報名網(網址:http://tcart.tc.edu.tw/),點選臺中市111繪本創作競賽報名系統,登錄參賽作品名冊,相關登錄方式請參閱文件佈告欄。

(二)報名方式由學校承辦人員統一上網報名;個人報名及傳真報名,恕不受理。 報名時間自111年613日(星期一)起至111年617日(星期)24時止。

(三)報名完畢後,請直接在網站上按下「列印送件清冊」,並列印後校內逐級核章。

(四)報名截止後不接受更改作者姓名作品名稱及指導老師。

(五)各校辦理校內初選時,須繳交作者簽附著作權聲明暨授權書(如附件);如有發現抄襲情形,將追回已獲獎勵並刪除編錄,請各校老師或承辦人員謹慎審查作品

(六)請注意參賽作品、報名資料及著作權聲明暨授權書之作品名稱是否一致,如有不符,主辦單位將不予收件。

 

文心國小有意參加繪本創作比賽的親師生,詳情請參閱附件辦法

並於111年06月06日(一)將繪本作品送至教務處設備組,以便辦理校內初選及報名送件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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