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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地區公務員及特定身分人員進入大陸地區許可辦法」第6.7.10條條文修正

發佈者 : 林人事主任

「臺灣地區公務員及特定身分人員進入大陸地區許可辦法」第6條、第7條、第10條條文,業經內政部於114年12月30日以台內移字第11409340671號令修正發布。

相關修正發布條文,請至行政院公報資訊網(網址 https://gazette.nat.gov.tw/egFront)下載,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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