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

行政院修正附表八「公教人員婚喪生育補助表」

發佈者 : 林人事主任
行政院修正「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第四點附表八「公教人員婚喪生育補助表」,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五年一月一日生效,請查照。
瀏覽數:
登入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