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115學年度國民中學學術性向(數理 及語文類)資賦優異學生鑑定簡章
發佈者 :
陳特教組長
臺中市115學年度國民中學學術性向(數理及語文類)資賦優異學生鑑定:
說明:
一、 依據本市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決議暨本市115學年度國民中學學術性向(數理及語文類)資賦優異學生鑑定簡章辦理。
二、 旨揭簡章(共2份)業公告於「臺中市政府教育局全球資訊網-科室業務-特殊教育科-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專區」,請逕自下載詳閱,且將是項簡章公告於學校網站暨務必轉知有關人員、學生及其家長(法定代理人或實際照顧者),並惠予提供紙本簡章及協助資格檢核、審查暨鑑定初複選報名等相關事宜。
三、 本市國中資優鑑定賡續採線上報名系統,重要修訂及注意事項說明如下:
(一) 整體修正及重要事項:
1、 本市自115學年度起取消辦理國民中學一般智能資賦優異學生鑑定,符合學術性向報名資格得報名本市國中資優鑑定。
2、修訂「各類觀察推薦表」,刪除教師觀察推薦表,且法定代理人/實際照顧者觀察推薦表改成系統檢視,不再請家長列印紙本繳交。
3、修訂「鑑定流程」,有關各國小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協助檢視報名資格提前至家長線上報名前。
4、 修訂「初選報名表繳交流程」,初選報名表由各國小檢核通過後留校備查,不再交還給家長帶至就讀國中繳交,另系統會產出「初選報名登錄完成通知書」請各國小列印交給家長攜帶至就讀國中與報名費一同繳納。
5、 新增「初選報名完成通知書」,家長於線上報名完成及將初選報名表繳交至國小後,國小列印「初選報名完成通知書」交還給家長攜帶至就讀國中報名。
說明:
一、 依據本市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決議暨本市115學年度國民中學學術性向(數理及語文類)資賦優異學生鑑定簡章辦理。
二、 旨揭簡章(共2份)業公告於「臺中市政府教育局全球資訊網-科室業務-特殊教育科-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專區」,請逕自下載詳閱,且將是項簡章公告於學校網站暨務必轉知有關人員、學生及其家長(法定代理人或實際照顧者),並惠予提供紙本簡章及協助資格檢核、審查暨鑑定初複選報名等相關事宜。
三、 本市國中資優鑑定賡續採線上報名系統,重要修訂及注意事項說明如下:
(一) 整體修正及重要事項:
1、 本市自115學年度起取消辦理國民中學一般智能資賦優異學生鑑定,符合學術性向報名資格得報名本市國中資優鑑定。
2、修訂「各類觀察推薦表」,刪除教師觀察推薦表,且法定代理人/實際照顧者觀察推薦表改成系統檢視,不再請家長列印紙本繳交。
3、修訂「鑑定流程」,有關各國小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協助檢視報名資格提前至家長線上報名前。
4、 修訂「初選報名表繳交流程」,初選報名表由各國小檢核通過後留校備查,不再交還給家長帶至就讀國中繳交,另系統會產出「初選報名登錄完成通知書」請各國小列印交給家長攜帶至就讀國中與報名費一同繳納。
5、 新增「初選報名完成通知書」,家長於線上報名完成及將初選報名表繳交至國小後,國小列印「初選報名完成通知書」交還給家長攜帶至就讀國中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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